抵扣规则一览表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票据
进项税的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举例说明
>>>
法律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抵扣增值税时不是所有的车票都可以抵扣,还需注意以下要点:
符合条件的车票抵扣方式是计算抵扣,而不是认证后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车票才需要认证抵扣。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跨境旅客服务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比如飞国外的飞机票。
与经营相关出差的车票可以抵扣,但是专门用于福利、招待、免税项目活动的出差客票不得计算抵扣。
对于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出租票、公交车票等,不得计算抵扣。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的信息是票价+燃油附加费,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都是可以扣除的。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邯郸便民网看到的,谢谢!